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
为民造福,吹奏民生福祉“交响乐”。新林区把对党绝对忠诚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及、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2023年提前完成“十件民生实事”,投资4453万元改造自来水厂、供热老旧管网、新建农村供水保障等民生基础设施,新建劳模文化墙。新增就业和失业再就业完成计划的106.5%、200.7%。重点高中录取率增长11.15%。高标准举办区第十五届田径运动会。1472名困难群体医保实现两个100%。500余名精神障碍和鳏寡孤独人员落实安全和帮扶包保。发放兜底保障补助资金1191.2万元。免费生态树葬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奋蹄扬鞭,推进民主法治“和谐卷”。新林区有效破解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全面释放民主法治效能,基层社会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蹚出了一条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新林特色的民主法治新路。2023年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3次,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上报规范性文件14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查任务完成率达100%。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参政议政水平全面提升,法检两院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新林区法院连续两年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在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排名第三。《律师公益服务、助民企业化风险》案例被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具有示范意义的首批经典案例。
深耕细作,筑牢和谐稳定“平安网”。新林区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理念,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3年推进“1334”网格指挥体系建设,3类18项网格事项已明晰部门职责、实现闭环运转,高效办理网格事件171件次,群众满意度达10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涉黑涉恶案件保持“零发生”。重要时间节点和进京、到省非接待场所实现“零上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8次,排查整改隐患45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