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区惠企利民政策减免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费用实施方案
日期:2022-11-01  发布人:信息中心  浏览量:111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省、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落靠、加速提升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减免供应商办理CA费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进一步增强惠企利民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当好“服务员”助力政府采购领域新发展。


  二、惠企范围


  按照属地化管理范围,减免属地注册的供应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首笔制做费用,各县(市)区应预估当地注册的供应商数量,从预算中安排资金,结合当地各部门职责,将安排的预算资金拔付给对应管理部门,由对应管理部门负责发放CA首笔制做费。


  三、惠企期间


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此项工作,确保能够高质高效推进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