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新林区人民法院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
日期:2022-12-19  发布人:信息中心  浏览量:10907

 

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争先创优,提升审判质效。准确把握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对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简化债权人会议运作程序,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时间。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专门审理破产案件,提升审判效率。截至12月中旬,新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0件,审结60件,结案率100%,均在三个月内审结,极大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案件公开率、文书公开率、公告公开率、债务人公开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适用率均为100%。11月破产专班考核全区排名并列第二,充分发挥商事审判服务营商环境发展的职能作用。


走访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多次开展包括申请破产的流程、所需材料等多项内容宣传讲解,并与企业开展座谈会,发放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宣传单,全方位、多渠道向企业进行破产法律宣传。成立破产衍生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向个人宣传讲解破产相关知识,为涉及破产衍生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府院联动,强化沟通协调。制定府院联动机制,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出台《办理破产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企业破产附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措施,定期与办理破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

开展培训,组建专业队伍。为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放思想,明确职责,不断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同时,注重加强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做好破产审判及相关知识和能力储备,全力打造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团队。(图文:林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