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大乌苏林场职工刘立志在大乌苏镇与新林区交界处防火巡护期间,发现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发现丘鹬后刘立志迅速采取保护措施,将其妥善带回,并第一时间向大乌苏镇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野生动物救助应急机制,与上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协调专业救助力量将丘鹬安全移交并进行进一步救治和康复观察,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工作充分彰显了我镇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高度责任感和生态意识,在即将到来的第四十四届爱鸟周之际,此举更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动实践。今后,大乌苏镇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常态化巡护、科普宣传和政企联动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