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新林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爱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文旅局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会议书面报告了区政府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区政府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孙家刚等辞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了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做好执法检查,规范法律法规实施。强化调查研究,夯实人大履职根基。坚持依法履职,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会前,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