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林动态 > 通知公告

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日期:2024-11-06 09:11 来源:新林区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黑龙江祖熙互联网有限公司2户企业

本局立案调查的黑龙江祖熙互联网有限公司2户企业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黑龙江祖熙互联网有限公司2户企业处于长期未经营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经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实地核查、电话联系登记联系人、邮寄文书等方式均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人:富英男

联系电话:3187185

联系地址:新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拟吊销企业名单

   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微信
扫一扫·打开微信公众号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