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4年1-8月,在线监测即时有效传输率为78.9%,与生态环境部95%考核要求差距较大,其中,顺心和谐热力有限公司、美林嘉苑物业有限公司两家供热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在线监测即时有效传输率低于50%。
二、整改目标:每月即时有效传输率达到省考核目标95%以上。
三、整改措施:
1.新林生态环境局对国煜供热有限公司在线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每月传输率达到95%以上。
2.新林生态环境局在供暖期间对国煜供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帮扶和监督,提高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工况准确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新林区包含1家供热企业是新林区国煜供热有限公司,截止至2025年2月,该供热在线监测即时有效传输率99.74%,高于省考核目标95%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7-3183703
八、受理地址:新林区新林镇人民路5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新林区委、新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