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由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林区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黑龙江尚拓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5年新林区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4年新林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投诉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新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返款。公示期30日,期满后未收到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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