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对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经费保障、户籍社保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和检查内业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情况
1.构建牵头统筹、多部门协同工作格局。建立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责牵头单位,财政、人社、公安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法定工作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健全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搭建部门信息共享、业务流转、问题联处沟通渠道,针对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社保接续、落户、资金拨付等跨部门事项,落实“一站式”集成服务协作模式,及时协调解决安置工作堵点。
3.完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各责任单位细化内部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办理规范,建立档案管理、资金审核、业务经办、群众诉求处置专项工作制度,配齐业务经办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与服务保障能力。
(二)安置计划与移交接收情况
1.规范退役人员移交接收全流程。2024年9月至今,累计接收退役士兵21人,其中退役军士9人、义务兵12人,全部采取自主就业方式完成接收安置;接收伤残军人4人,全部完成伤残优抚关系转移接续,优抚待遇同步落实。
2.标准化开展档案移交管理。规范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归档、数字化录入全流程,累计完成21册档案电子化存档,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为待遇核算、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撑。
3.跨部门材料有序移交流转。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归集退役人员信息材料,分类移交人社、公安等部门;人社部门建立材料清点、台账登记、跟踪办理机制,待省级平台工单下发后同步完成社保接续业务;公安部门同步接收落户申请材料,高效办理户籍登记,实现人员、材料、业务无缝移交。
(三)安置岗位与待遇保障落实情况
1.安置岗位落实。人社部门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2024年9月至今,安置13名退役军人就地就近上岗,拓宽基础就业安置渠道。
2.各项待遇保障。一是经济补助足额发放。区财政局统筹保障资金,2024年9月至今,为2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3.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1人次,合计121.8万元,资金直达个人账户,无错发、漏发、迟发。二是社保待遇无缝衔接。人社部门实时跟进省级金保平台数据工单,逐项核对人员信息,精准完成参保登记、军龄年限认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保障退役军人社保待遇连续计算。三是户籍优待全面落地。公安部门落实拥军落户优待,简化落户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累计为6名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办理落户,有效化解军人两地分居难题。
(四)就业创业扶持与服务保障情况
1.系统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实施适应性培训21人次,职业技能培训2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2万元,针对性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
2.常态化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4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67个,精准对接政企用工与退役军人求职需求,累计帮扶52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
3.分层落实就业创业配套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负责创业补贴、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扶持服务;人社局侧重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配套保障,两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就业帮扶合力。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落实情况
1.资金使用全程监管。区财政局建立专项资金审核、审批、拨付闭环监管机制,严格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安置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步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资金使用实效。
2.业务流程规范监督。各责任单位对照《条例》梳理业务操作规范,内部定期开展档案管理、社保经办、落户办理、补助发放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流程不规范问题。
3.诉求与矛盾排查监督。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受理退役军人诉求,排查化解安置领域矛盾隐患,对反映的政策落实、服务质效问题逐项核查处置,压实问题整改责任。
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创业帮扶精准度不足。技能培训品类单一,特色化、差异化课程偏少。辖区优质岗位储备不足,退役军人就业意向与企业用工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整体就业质量有待提升。
(二)政策宣传深度广度不足。宣传以线下被动告知为主,线上常态化宣传力度不足,部分退役军人及家属对落户、社保、补助、创业政策掌握不透彻。
(三)部门协同精细化程度不高。社保接续、家属优待等跨部门业务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流程衔接不畅问题,一站式服务精细化、高效化水平仍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优化就业创业扶持体系。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增设特色实用培训课程,常态化对接优质企业扩充高端岗位。建立长期就业跟踪回访机制,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质量。
(二)拓宽政策宣传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常态化宣传矩阵,前置开展办事材料、流程提醒服务,从源头减少办事失误,提升政策知晓全覆盖水平。
(三)升级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业务联办平台,持续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一站式集成服务效率,持续优化窗口预审、全程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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