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人民防空战备工作,增强全区干部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保持人防警报设施灵敏可靠、随时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有关规定,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人防警报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试时间
2026年9月15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
二、鸣放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
三、鸣放范围
新林区。
四、鸣放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五、注意事项
(一)鸣放人防警报活动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希望广大居民互相转告,不要恐慌,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二)鸣放期间,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巡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鸣放人防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反者,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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