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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源镇行政事项服务指南

日期:2026-03-16 04:42 来源:塔源镇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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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为通用性指引,具体办理条件、所需材料、补贴标准、办理地点与时间等,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或前往窗口确认。

1.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服务对象: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核心流程:依申请或主动发现→乡镇开展核查→审批(小额)或审核上报(大额)→区民政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发放临时救助金。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服务对象:(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当地30个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拥有不超过一辆机动车辆,且申请时购买超过一年、评估价格不超过5万元。原则上家庭成员名下无船舶、60马力以上农业机械;

(四)家庭成员名下只有一套用于居住的不动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农村宅基地的不动产除外),或虽有两套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五)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流程: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批→区民政部门按月发放低保金。

3.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服务对象:具有本地户籍,达到规定年龄(通常为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核心流程:本人或家属申请→社区受理初审→乡镇审批→区民政部门按标准发放津贴。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领

服务对象: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遗失、损毁或需要更改信息的夫妇。

核心流程:夫妻双方申请→提交身份、婚育及原办证佐证材料→乡镇(街道)卫健窗口审核→补发证件。

5.生育登记

服务对象:生育子女的夫妻(含一孩、二孩及多孩)。

核心流程:夫妻一方或委托办理→线上(政务APP/网站)填报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即时审核办结→获取《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或纸质)。

6.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服务对象:(一)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收入扣除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放宽;

(二)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当地36个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其他家庭财产认定条件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核心流程:参照低保申请流程,由家庭提出申请,经信息核对、审核、审批后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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