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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日期:2026-03-17 02:44 来源:住建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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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新林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承办科室

新林区住建局综合管理办公室

办理基本流程

1、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

3、制作当事人座谈询问笔录;

4、通过相关人员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批准;

5、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6、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7、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允许并组织听证;

8、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9、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结案。

五、办理条件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条文。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合法的委托代理人申请申述或听证的书面材料。

七、办理期限

行政处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执行。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听证、陈述和申辩等权利。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3181507

信函投诉: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

办公电话:3181508

办公地址: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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