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在教育局党委及上级主管财务部门领导下,主持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主持召开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调查研究布置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财务计划,认真监督、及时检查落实情况;贯彻有关财经制度,遵守国家、省、地和区局法律法规;负责各项会计业务处理,确保账、证和报表及时准确明晰;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管理好财务资料,及时送交存档;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