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代表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业务沟通,上情下达,文件处理工作;对“控辍”和“阳光工程”实施的检查、统计和总结工作;配合领导对全区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工作;督导室的日常内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