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教师奖励,师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能评聘,特级教师推荐,省、地骨干教师推荐,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负责区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培训、师德教育,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接受与承送,教师支教,普通话的测试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季节工合同签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