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市场的日常综合监督管理。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工作。对市场相关行业进行监测,对相关产品、商品进行监测、检测、抽检和监察。承担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普法工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