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区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内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