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产业化经营、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业、畜牧、水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商品化处理;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承担农业机械适用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