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贯彻执行渔业渔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和计划,拟定本区渔业渔政有关规划、计划和方案;监督和管理渔业生产和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区域内养殖的鱼类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渔业卫生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全区鱼类病害测报工作;负责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