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职责:
新林区行政服务中心由原隶属新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改为隶属新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
对各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负责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行政服务大厅融合工作。
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中心政务窗口行政效能的有关投诉。
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维护、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开展咨询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业务、法律以及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办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的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负责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评价意见的收集汇总与社会监督情况的统计发布。
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承办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办、转办的及新林区内的企业、群众诉求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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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