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造林、抚育、补植补造等森林培育生产项目规划、技术规程、验收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防沙治沙相关工作。承担地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区森林和草原资源,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活动。负责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和种质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负责林业调查设计工作。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并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区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耕还林工作。
制定地方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地级项目和资金,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审核规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产成本核算工作。负责林业企业中央财政贷款贴息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森林和湿地公园、以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为目的的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地。拟订并落实以上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以上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业务内各项生产的技术咨询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