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委编委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
日期:2023-03-07  发布人:信息中心  浏览量:1820

 

3月6日,新林区委编委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区委书记蒋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学勇,区委副书记刘利民,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爱忠,区委常委、副区长刘煜参加会议。


蒋明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中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全区编办主任座谈会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谋划好全年机构编制工作。蒋明明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对部门(单位)动议的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供区委编委会议决策参考。要持续抓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新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会上,领学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传达了全区组织部长会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暨全区编办主任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关于撤销临时机构事项;与会人员就干部调转事项、借调干部事项进行讨论。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