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宣传活动
日期:2023-03-15  发布人:信息中心  浏览量:1303

 

3月14日,新林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宣传活动。副区长于海超出席并讲话。区委宣传部、区市监局、区营商局等部门及中省直单位参加活动。


于海超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于海超要求,消费维权部门要以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在强化监管执法上取得新突破。要瞄准消费诉求热点和市场秩序难点,加大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联系群众,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行人详细讲解《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耐心解答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疑问,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能力和消费信心。随后,工作人员深入沿街商户发放《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等宣传单,讲解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危害等常识,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群众鉴假维权能力、提升法制观念,构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新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