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林区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2-12-02 发布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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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林区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晰乡镇职责任务,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黑办发[2022]7号)和《关于<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职责任务清单》的报告>的复函》,现将我区七个镇《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予以对外公布。
新林区乡镇职责任务清单建设工作推进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