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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省、地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三)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承担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执法监察;指导民间组织的登记、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供养、养老院建设管理、高龄、失能老人津贴、临时救助、过往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方案;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信息核查)等工作。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牵头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牵头组织指导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婚姻、殡葬、孤儿、收养工作。宣传贯彻《民法典》,依法登记、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新风尚工作;承担孤儿权益的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提出全区行政区域规划管理的建议;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和标准、慈善捐赠;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 王洪秋
    民政局局长
    1982年10月生,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新林区民政局局长。
  • 朱紫薇
    新林区民政局副局长
    负责财务、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社会福利(残疾人两项、高龄、失能、孤儿)、营商、政务公开、重点项目推进。协助局长分管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彩票管理、社区、党建、老龄、养老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
    女,199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和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落实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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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事务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的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殡葬改革、殡仪服务机构监督、推进殡葬管理规范化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福彩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捐赠和社会捐助的发放和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单位人员考核、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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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本区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区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负责对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和身体状况、收入和财产情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信息比对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其家庭动态信息工作;按要求负责收集社会救助工作各种文件、报表和相关材料,整理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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