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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地委、区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

三、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依法治区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七、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权限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司法所各项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领域财物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鲁兴辉
    新林区人民政府司法局局长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4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公共法律服务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与其合署办公)

    机构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总体规划。在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下,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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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本部门支部建设及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本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负责组织、人事、劳资及机关日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接受财政部门对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监督管理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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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矫正股

    机构职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鼓励引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司法所社区矫正全面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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