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与其合署办公)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新林区司法局 访问量:
字号:

机构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总体规划。在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下,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构建大普法格局。

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各镇及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区政府的有关诉讼事务和非诉讼涉法事务;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初审认定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工作。

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法治社会建设制度、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司法所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个人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公证机构的设置并监督公证机构各项公证业务;负责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律师行业发展各项计划;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受理、审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