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318132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办公地点:新林镇园林路103号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关于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区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地区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和地区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特岗教师相关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九)负责在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行政处罚。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
(十一)负责教育领域的法制、安全信访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全体成员会、学校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拟定年度或阶段工作总结、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撰写;处理来文来电,各科室发文的审核把关;进行文书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负责规章制定的拟定、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管理、维护...
党群办机构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法制宣传、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参与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人事劳资股机构设置: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教师奖励,师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能评聘,特级教师推荐,省、地骨干教师推荐,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负责区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培训、师德教育,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接受与承送,教师支教,普通话的测试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季节...
招生院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在省、地招生考试院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管理组织本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本区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做好普通高校、高职(中专)、高师(中师)、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省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招生报名工作;做好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高职(中专)、高师(中师)体检的组织工作;负责普通高校、自学考试的档案管理工作;指...
普教股机构职责:主要管理、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幼儿、中小学、职业教育和团队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招生、升学及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管理初、高中毕业证发放以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课程设置以及制定指导性文件等相关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和青少年科普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卫生(性)健康教育...
督导室机构职责:代表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业务沟通,上情下达,文件处理工作;对“控辍”和“阳光工程”实施的检查、统计和总结工作;配合领导对全区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工作;督导室的日常内业工作。
财务股机构职责:在教育局党委及上级主管财务部门领导下,主持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主持召开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调查研究布置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财务计划,认真监督、及时检查落实情况;贯彻有关财经制度,遵守国家、省、地和区局法律法规;负责各项会计业务处理,确保账、证和报表及时准确明晰;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管理好财务资料,及时送交存档;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教育系统财...
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16号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06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府办公室主办